2026-03-30
法務部、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及新竹市政府轉知共五則訊息,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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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受理115年度聲字第47號選任特別代理人之律師,函請本會提供有意願擔任特別代理人之律師名單,請有意願擔任之會員於115年4月13日前填妥表單:https://forms.gle/mKZiLv6nJoW52MYf8回覆本會。 (三)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受理115年度司財管字第2號失蹤人財產管理人事件之律師,函請本會提供有意願擔任財產管理人之律師名單,請有意願擔任之會員於115年4月13日前填妥表單:https://forms.gle/UUES9w2t6ypxZ7sSA回覆本會。 (四)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受理115年度司繼字第304號選任遺產管理人事件,函請本會提供有意願擔任遺產管理人之律師名單,請有意願擔任之會員於115年4月13日前填妥表單:https://forms.gle/53rcs2Hk7Couq3aR9回覆本會。 (五)新竹市政府為強化交通安全推廣,辦理115年度「國、高中生交通服務隊學生培訓」研習講座主講人,函請本會協助提供講師擔任研習講座主講人,時間、地點詳如表單之登記表,預計需有15位會員參與。有意願擔任講師之會員請於115年4月20日前填妥表單:https://forms.gle/UNGELt2yTCQk8LT1A回覆本會。 以上相關資訊請洽:https://reurl.cc/N2Gp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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