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會員
主 旨: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新竹縣政府轉知共
六則訊息,請 查照。
說 明:
一、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檢送經濟部函2件,
如附件,請會員卓參。
二、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ICC訊息,有關
ICC2018年爭議解決公報第三期,詳如附件,請會
員卓參。
三、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社團法人中華民
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擬定於107年12月3日至5
日在法國巴黎總部舉辦「國際商會知識分享會」,
詳如附件,請會員卓參。
四、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中華海運研究協
會擬辦理107年第三梯次海運精英講堂「國際物流
實務」(基隆班)課程,詳如附件,請會員卓參。
五、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經濟部有關公司
法第392條之1第1項公司外文名稱登記,詳如附
件,請會員卓參。
六、新竹縣政府檢送國民年金宣導,函請本會協助宣導
國民年金保險相關權益,略以:自行開業或受雇於
4人以下公司行號之律師,若未參加勞保則為國民
年金保險被保險人,詳如附件,請會員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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