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本會會員
主 旨:
全國律師聯合會及東吳大學法學院轉知共三則訊息,請查照。
說 明:
一、 全國律師聯合會轉知司法院檢送「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強制律師代理事件適用範圍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最高行政法院為無資力人選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辦法」、「律師為行政訴訟事件特別代理人之酬金計算標準」及「行政訴訟裁判費以外必要費用徵收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會員有任何意見請於112年4月5日前填妥表單:https://reurl.cc/MR4Z0W,回覆本會,以便本會彙整後函覆全律會,詳如末行網址,請會員卓參。
二、 全國律師聯合會轉寄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主辦,全國律師聯合會環境法委員會與財團法人世聯倉運文教基金會合辦,訂於112年4月15日(週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假國立政治大學綜合院館3樓法學院演講廳共同舉辦「徵收法治及司法實務研討會」,詳如末行網址,請會員卓參。
三、 東吳大學法學院檢送法律學系國際經貿談判碩師再直專班112學年度招生資訊,詳如末行網址,請會員卓參。
以上相關資訊請洽網址:https://reurl.cc/Nq4X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