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本會會員
主 旨:
全國律師聯合會、社團法人台灣鑑識科學學會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轉知共四則訊息,請查照。
說 明:
一、 全國律師聯合會建請財政部就有關律師擔任遺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而就被繼承人遺產之地政登記或稅捐文書送達等,律師應可指定律師之事務所為送達地址乙事,詳如末行網址,請會員卓參。
二、 全國律師聯合會轉知經濟部檢送「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一份,詳如末行網址,請會員卓參。
三、 社團法人台灣鑑識科學學會謹訂於112年2月24日舉辦「法醫病理9-生物性傷害致死及醫療糾紛案件法醫偵查研習會」,詳如末行網址,請會員卓參。
四、 國立陽明交通學科技法律學院檢送「美國法庭實務演練」及「供應鏈企業責任與國際人權」課程資訊,詳如末行網址,請會員卓參。
以上相關資訊請洽網址:https://reurl.cc/YdyK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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