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全體會員(一般會員、特別會員)、本會跨區執業律師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111)新律字第 221 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如文
主旨:本會訂於民國(下同)111年12月10日與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合辦家事法在職進修課程,邀請新竹地方法院許翠玲庭長擔任講座,講題:「家事事件審判實務分享」,請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 依據本會111年7月28日第21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二、 本次課程將使用GoogleMeet軟體,以線上視訊會議方式與實體方式併行授課。
三、 時間:111年12月10日(六)上午9:30至12:30(3小時)。
四、 實體方式上課地點:新竹律師公會會館4樓
(新竹縣竹北市成功16街37號)。
五、 報名資格:
(1)本會未積欠會費達一年以上之一般、特別會員
(2)本會跨區執業律師且未積欠本會跨區執業費用者。
(3)本會一般、特別會員指導之實習律師。
六、 報名時間:111年11月22日上午9時至111年12月6日下午17時截止(額滿將提前關閉報名表單);但若報名期限截止前會員報名人數已額滿即停止報名。
本次開放網路報名及紙本報名。網路報名請洽下列網址:https://reurl.cc/X5LG3e,或掃描下方QRcode連結。(下方為報名QRcode連結)
七、 報名人數:實體方式名額25位,線上方式名額70位。如報名人數高於本次在職進修課程名額時,本會之一般、特別會員具優先權。
八、 本會將於課前以E-MAIL方式提供線上視訊報名成功者GoogleMeet軟體視訊會議連結。報名線上視訊成功者請於課程當日上午9時至9時30分透過會議連結進入會議並完成線上簽到。
九、 參與實體課程之會員或律師,依中央流行疫情中心規定,須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測量體溫,如經測量體溫高於37.5度,本會有權拒絕該會員或律師入場。
正本:全體會員(一般會員、特別會員)、本會跨區執業律師
副本:全國律師聯合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