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本會會員
主 旨:
法務部、台灣宜蘭地方法院及全國律師聯合會轉知共四則訊息,請查照。
說 明:
一、 法務部轉知有關「律師職前訓練規則」第十七條條文,詳如末行網址,請會員卓參。
二、 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送111年約聘辯護人公開甄選簡章及報名表各1份,詳如末行網址,請會員卓參。
三、 全國律師聯合會檢送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函覆台北律師公會有關律師事務所或事業機構為受雇律師繳納加入地方律師公會及全國律師聯合會之入會費、會費或跨區執業費,是否屬受雇律師所得疑義之函文副本乙件,詳如末行網址,請會員卓參。
四、 全國律師聯合會轉知司法院檢送「遠距視訊開庭操作手冊(當事人或關係人版)V5.0」及「法院辦理遠距視訊開庭參考手冊」5.0版,詳如末行網址,請會員卓參。
以上相關資訊請洽網址:https://reurl.cc/e33D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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