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會員 主 旨: 全國律師聯合會及社團法人台灣鑑識科學學會轉知共二則訊息,請查照。 說 明: 一、 全國律師聯合會檢送法務部函復律師懲戒覆審再審議委員會、律師懲戒再審議委員會,有關律師懲戒再審議委員會所為之決議得否提起覆審救濟乙事函文副本,詳如末行網址,請會員卓參。 二、 社團法人台灣鑑識科學學會謹訂於111年2月18日舉辦「火災調查」研習會,詳如末行網址,請會員卓參。
以上相關資訊請洽網址:https://reurl.cc/NpAg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