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全體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27日
發文字號:(108)新律字第 10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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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如文
主旨:本會訂於民國(下同)108年7月6日舉辦108年度第4次律師在職進修,邀請勞動事件法修法委員劉志鵬大律師擔任講座,講授「勞動事件法重點說明」,請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 依據本會108年5月16日第8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二、 時間:108年7月6日(六)上午9時至12時。
三、 地點:新竹地方法院2樓法治教室(竹北市興隆路二段265號)。
四、 資格:本會會員且未積欠會費達1年以上,免費參加,本會並提供茶點及午餐。
五、 費用:報名時需同時繳交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且以報名手續完備者之順序定之,請以現金或匯款方式繳交保證金,本會匯款銀行帳號如下:
台中銀行竹北分行
帳號:131220007656
戶名: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
(保證金於上課當天退還)。
六、 本次上課名額60名,以報名手續完備先後順序定之。
七、 即日起受理報名,108年6月28日下午5時30截止;但若報名期限截止前會員報名人數已額滿即停止報名。
八、 請攜帶律師在職進修手冊。
正本:全體會員
副本: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