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2月17日
發文字號:(101)新律字第 230 號
附件:報名表乙份
主旨:本會訂於民國(下同)102年1月19日舉辦在職進修,邀請蕭子誼教授講授「所得稅案件之查核與舉證」,請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時間:102年1月19日上午9時至12時(共三小時)。
二、地點:新竹福華大飯店4樓竹軒(新竹市中正路178號)。
三、資格:本會會員且未積欠會費達1年以上。
四、參加人數:限額70人,以報名手續完備者之順序定之,額滿為止。
五、費用:報名時需同時繳交保證金1000元,且以報名手續完備者之順序定之,請以現金或匯款方式繳交保證金,本會匯款銀行帳號如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北新竹分行、帳號:02609003431戶名:新竹律師公會(保證金於上課當天退還)。
六、即日起受理報名,102年1月15日截止。
八、請攜帶律師在職進修手冊。
正本:本會會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