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6月7日
發文字號:(101)新律字第 105 號
附件:如文
主旨:本會與苗栗律師公會訂於民國(下同)101年7月14日合辦在職進修,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姜世明先生講授「家事非訟事件程序之法理適用論」,請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時間:101年7月14日上午9時至12時(共三小時)。
二、地點:新竹福華大飯店4樓竹軒(新竹市中正路178號)。
三、資格:本會會員且未積欠會費達1年以上,免費參加,本
會並提供茶點及午餐。
四、參加人數:限額80人,額滿為止。
五、費用:報名時需同時繳交保證金1000元,且以報名手續完備者之順序定之,請以現金或匯款方式繳交保證金,本會匯款銀行帳號如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北新竹分行、帳號:02609003431戶名:新竹律師公會(保證金於上課當天退還)。
六、即日起受理報名,101年7月10日截止。
七、請攜帶律師在職進修手冊。
正本:本會會員
副本: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