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全體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25 日
發文字號:(107)新律字第 210 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如文
主旨:本會108年度國外旅遊定於108年2月底舉辦,目的地日本-山陰山陽絕世仙境暨參訪交流六日之旅,期間定於民國108年2月27日至同年3月4日,詳如說明及附件,敬請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為聯繫會員情誼、紓解工作壓力,本會定於108年2月27日至同年3月4日舉辦國外旅遊(日本山陰山陽絕世仙境暨參訪交流六日之旅),經本會107年10月18日第31屆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通過。
二、報名期間自107年10 月29 日下午13時起至107年11月2日中午12時為止(如附件一、二、三),惟額滿時提前截止。
三、報名方式:
(1)請於報名期間內填具報名表(如附件二)及刷卡單(如附件三,需刷定金/當天匯款8,000元),以傳真或親送方式向本會報名,並請來電(03-6576999)向本會承辦人洪麗雪確認,方完成報名手續,如未來電確認,視同無效報名。報名且刷卡/匯款繳交作業定金後,如取消報名,作業定金沒收不予退還。
(2)本次除參訪岡山弁護士會之人員外,純參加旅遊之名額共限30名(16名以上始成團),惟若提前額滿即截止報名。
(3)因名額有限,每名會員最多以報名四人為限(含會員本人),除會員外,餘以會員配偶或直系親屬為限,如無上述資格參加者,以攜一名不限資格同房者為限,若至報名截止日止尚有名額,則開放報名,不限資格、人數。
四、其他相關說明如下:
(一)行程及團費如附件(一)。
(二)報名人數若未達16位,此次旅遊將予以取消。
(三)若會員有商務艙之需求,報名後再向旅行社詢價。
五、補助方式如下:
(1)本會會員未欠會費者,每年補助金額如後(2)所示。
(2)入會(以下同)未滿二年者,補助參仟元;二年以上未滿十年者補助陸仟元;十年以上未滿二十年者補助捌仟元,二十年以上未滿三十年者補助壹萬元;三十年以上者,補助壹萬貳仟元。
(3)參加會員應將107年度之會費繳交完畢方受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