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全體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月5 日
發文字號:(106)新律字第 002 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如文
主旨:本會與桃園律師公會共同舉辦106年度國外旅遊,目的地「夢幻江南~上海、蘇州、杭州5日遊」,期間定於民國106年4月19日至同年4月23日,詳如說明及附件,敬請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第30屆第5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
二、活動宗旨:增進會員間情誼、紓解工作壓力
三、旅遊地點:夢幻江南~上海、蘇州、杭州5日遊(如附件一)
(一)報名期間:自106年01月11日上午10:00起至106年01月20日下午17:00時止,惟額滿時提前截止。為公平起見,提前傳真報名者,視同無效報名。
(二)報名方式:不論新竹公會會員或桃園公會會員皆統一向桃園律師公會報名,請於報名期間填具報名表及刷卡單後(附件二、三),傳真(03) 3361942至桃園律師公會,並向桃園律師公會(03)3341016黃小姐確認。
(三)本次旅遊名額共限80名(31名以上始成團)。
四、其他相關說明如下:
(一)行程及團費「$27,900元/人;團體經濟艙大人報價,請參考山富國際旅行社費用說明」如(附件一)
(二)報名人數若未達31位,此次旅遊將予以取消。
(三)若會員要預訂商務艙或豪華經濟艙,因機位有限,屆時須視情況而定(旅行社會全力協助預訂),且商務艙及豪華經濟艙因是以團體經濟艙機位交換,因此預訂後不得更改取消,否則會員須負責航空公司機票之全額費用。
(四)另行程內所需安排之住宿費用,飯店皆以2人1室為原則,指定單人房需另外加收費用。若單人報名而無人合房同事者,請需要補單人房差。
(五)會員報名後,若因故欲取消參加者,除應依旅行社定型
化契約約定內容負擔取消費用,並應自行負擔機票開票辦理退票之相關手續費後,辦理退費。
五、補助方式如下:
(1)入會(以下同)未滿二年者,補助參仟元;二年以上未滿十年者補助陸仟元;十年以上未滿二十年者補助捌仟元,二十年以上未滿三十年者補助壹萬元;三十年以上者,補助壹萬貳仟元。
(2)本會會員如兼具桃園律師公會基本會員資格,得同時依二公會之規定補助。
六、已參加106年度之國內外旅遊者,僅補助扣除國內外旅遊補助後之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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